2011年7月23日 星期六

還“村民”一個公道



我想介紹一支美國舞曲天團。

你也許不曾聽過它的名字,但是,它唱紅了許多膾炙人口的經典歌曲,而這些好歌,肯定是你成長過程中,不能或缺的回憶。

譬如:YMCA。

這個團體的名字叫做“村民”(Village People),是美國進入迪斯可年代時期的超級天團。他們在上世紀70年代成軍,短短幾年內唱出多首世界性的暢銷曲,並成為成為舞曲經典。

翻閱資料,“村民”原是製作人為了吸引同志歌迷而組成的團體,裡頭黑白人均有,且團員的造型都經過設計以配合同志喜好。是以他們在迪斯可演唱時,常會裝扮成牛仔、警察、士兵、自由車賽手、建築工人、印地安人酋長等等具備雄性符號的裝扮。

文化評論人說:“從他們身上可以看出70年代末期美國同性戀圈的風尚。”

有趣的是,雖然製作人主要想吸引同志族群,卻沒想到村民的魅力不僅於此,事實上還擴及眾多異性戀歌迷。1977年村民推出首張專輯後,即在大西洋兩地走紅。

1978年秋天推出第三張大碟《巡航》時,“村民”已是全美焦點。專輯首支單曲為《YMCA》,這是一首有著強勁節拍與華麗絃樂編曲的迪斯可,加上“村民”活力十足,有如軍樂的渾厚男性嗓音,一推出後即在各大排行榜中勢如破竹、直搗黃龍。

《YMCA》當年暢銷全球,包括榮登英國三週冠軍、日本五週冠軍、德國八週冠軍、加拿大兩週冠軍、澳洲五週冠軍等等,可謂“村民”最成功的歌曲,亦為迪斯可年代的經典之作。這首活力充沛的歌曲是迪斯可音樂的里程碑之一,也是當今歌手表演最常被選用的歌曲之一,甚至,沒幾年就會被人翻唱傳誦。

說了那麼多,談談馬來西亞吧!

在我國,除了《YMCA》這首“紅歌”以外,其實“村民”還有一首紅得不得了的歌曲,那就是《Go West》。慢!想不起來嗎?沒關係,讓我再提一提你。

這幾年下來,只要行動黨舉行政治造勢晚會、晚宴,從東馬到西馬、北馬到南馬,一定少不了《Go West》這首歌的助興。2008年308之前,它更曾感動了許許多多的選民,以致發生了史無前例的政治海嘯,轟動全國。

還是摸不著頭腦嗎?

好啦,這首歌,就是被改編成中文版的《改變》(英文版則叫《Just Change》)。中文詞由鄭雲城撰寫,曲則是採自“村民”的《Go West》。歌詞大意是:“改變,為馬來西亞,改變,為馬來西亞……在一起,不分你和我。在一起,為家也為國……啦啦啦”

寫到這裡,你應該明白了吧?然而,為什麼今天要特別提起這首歌呢?

因為據我所知,這首大選主題曲是沒有繳付任何版權費的,而且,每次在活動現場播放時都不曾註明改編自哪裡,以致連MV本身也未聲明原著身份,實在虧欠“村民”。老實說,《Go West》幫了火箭那麼多年,現在,也是時候還人家一個公道吧?

於是,就有了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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