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謀殺創意的手

時間:2003年4月X日
地點:臺灣師範大學林口校區僑生先修部
事項:課外活動檢討會議

我還記得那年春天的會議。開會當晚遇上寒流來襲,我裹得像一顆粽子般從臺北一路騎車到林口的僑大先修班。

這所學校的學生,來自全球超過50個國家。為了讓學生排遣鄉愁,學校安排了許多社團活動,而每一學期結束時,全部社團的指導老師都會受邀出席檢討會,我則以僑大戲劇社指導老師的身份赴會。

主持者是一名口操湖南腔華語的老博士,他在會上提出了一道很有意思的問題:“我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為何社團舉辦MTV表演賽,簡章上會寫明‘表演內容不得涉及政治、種族、宗教等敏感課題’?請問比賽簡章究竟是哪一國學生草擬的?”

課外活動組的老師翻了翻資料,查出原來負責人是一組的馬來西亞學生。

“噢,難怪會如此。我覺得學校有必要告訴學生,他們現在是在臺灣,這里沒有所謂敏感的課題,只要是理性的討論,沒有什麼是不可談的。”老博士鏗鏘有力的說話,像晨鐘似暮鼓,頓時驚醒了我——怎麼我一直都沒發現大馬的學生,竟然有這種“不可說、不可談”的觀念?

老博士的觀察確實很敏銳。學生會有此等的思考模式由來已久,因為來自馬來西亞的我們從小就被壓抑慣了,種族之間的——不能談!宗教之間的——不能談!

不止這些,連身體的部分,我們也絕口不談,這就是整個社會長期以來對孩子的訓練,所以,他們就算飄洋過海來到其他地方讀書了,這種觀念仍舊如影隨形,深植大腦。

你說它陳腐也好、保守也罷,到今天,21世紀的WEB2.0年代已經到來了,我們處處可以看到這樣的人。

即便是臺灣留學回來的周美芬女士,受過當地民主開放社會的熏陶,一聽到P1的廣告時,還是動用了公權力,“恐嚇”商家必須把廣告停下來,因為它歧視了女性,是敏感的廣告。

我佩服她在忙於黨爭的同時,還有時間留意到這則廣告,但我絕對不欣賞她在還沒有聽過其他人的意見時,就運用其政治力量,施壓予廣告商,要求停播有關廣告。

她怎麼不聽聽同樣是留臺生,同樣從事婦女運動的檳州行政議員王國慧的說法——“我看不出這廣告帶有歧視。我反而看到它敢於突破傳統的創意。”?

請問,公民社會討論了這個現象嗎?大家都排擠這個廣告嗎?如果沒有,為何不讓它經過討論,就訴諸公權力?這對廣告創意人、對P1、對大家公平了嗎?

因為“不可說、不可談”的迂腐觀念,我們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被抹殺了;我們理性討論議題,尋找答案的機會被剝奪了;我們的創意?更糟,它完全被扼殺啦!

比起馬華的周美芬,檳州民政黨顯然成熟太多。至少後者在面對令人頭痛的豆蔻村問題時,他們沒有選擇捂著別人或自己的嘴巴,反而大方的舉辦一個論壇,大剌剌的公開讓大家一起參與討論,以厘清真相。

且不管論壇的目的有無達成,至少他們敢於公開討論,亦鼓勵理性解決問題,這種精神,已經值得大力鼓勵了!

可惜,像民政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在這樣下去,我實在看不出我們的創意產業還有什麼未來可言。悲矣!

2 則留言:

princein 提到...

基于一个是多元种族的国家,另一个是单一种族的地方,马来西亚跟台湾是无法比较的。

就算将种族之间的敏感程度降到了最低点,还是有一些事情必须要顾忌的。

毕竟,每个种族、宗教或群体之间,还是有各自的底线的。

撇开种族不谈,单比较台湾华人和大马华人,思想上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不能纯然的说,台湾怎么样怎么样,大马华人就应该怎么样怎么样。

没有人可以擅自定下一个模板,让所有人都去跟随,国情有别嘛!

当然,我是向往台湾能够谈性、谈政治、谈宗教等的自由程度。

自由,谁不喜欢?
但必须有个限度。

至于提及的P1事件,我认同你的说法。
把你的文章贴到周美芬的面子书里面去吧,看看她怎么回应,呵呵!

胡立歐 提到...

謝謝你的回應。

但,臺灣是單一民族的地方了嗎?它們內部也區分了本省、外省、原住民(原住民內又分好幾派)、外籍移工或新娘,討論起一些所謂“敏感”的課題時,有時候也是心驚膽跳的。228的例子,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不過,人家並沒有因為敏感而拒絕面對。

“談”,有時候不是一定要撕破臉的。它背後還有更顯要的議程,那就是“溝通”。

美國、法國、加拿大等等夠多元了吧?黑人、白人、黃種人,什么人能都有,人家還不是這樣走來?

沒有一個地方,天生就可以對某些議題面不改色的侃侃而談,這需要學習,不是學習臺灣或任何一個地方的模式,而是學習深層民主化的討論精神。

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