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聖誕節不是這樣過的!



你不是坐在汽車上的車主,無法知道在車內感受“地動山搖”是那麼的驚慌和無助,於是你拼命的抓住別人的車,使勁奶力的搖晃,只求自己找到快感。

你不是電單車騎士,體會不出半路突然被程咬金使用人造雪花噴劑往雙眼猛噴的滋味。難道你真以為12月25日,把別人弄得渾身白皚皚,基督博愛的偉大情操就會被移植過來檳城?

你不是嬌滴滴的小女生,被人襲胸摸臀又有什麼了不起?所以你伸出了魔掌,在人潮中頻頻出招滿足一時的手欲,盡管你知道你母親或姐妹們,同時可能被別人如此對待。你就是不管。

而你也不是虔誠的信徒,卻在平安夜晚假聖誕之名,行暴力之實,讓真正的信徒、無辜的路人宛如驚弓之鳥,惶惶不可終日。

是的。

你是不學無術的小混混,隨波逐流毫無大志。別人慶祝佳節,你也想要湊湊熱鬧,但其實你是被消費主義蒙蔽雙眼,只要物質的享受,不求心靈的滿足。

你是野蠻下流的小無賴,以多暴寡、以強凌弱、以大欺小,仗著朋黨人多,專對落單的路人或情侶下毒手,就算是老人婦孺,你都絲毫不會予以同情。

你是眼高手低的小孬種,想要假借毆打執法人員來耀武揚威,事實上,你只敢挑自愿警衛團的團員來出手,卻不敢對身穿制服的警員有所動做。平時在民眾示威請愿,警察大拋催淚彈還有動手打人時,你連趨前理論可都不敢。

而你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大笨蛋,和你幾個笨蛋朋友狂歡過後卻搞砸了新關仔角的美名,以後還有游客敢來這里慶祝佳節?沒有人群,經濟那能持續成長?這個道理不必唸過經濟學,大家都會懂啊!

小朋友,聖誕節從來都不是這樣慶祝的!

你把這個節日的喧鬧帶來新關仔角,卻學不會藏在喧鬧下的感恩精神;你梳起了一頭龐克裝,不見得具備髮式下對制式思維的質疑;你嗑藥般的狂歡,卻永遠也體會不了國外那狂放下原有的秩序和自律。

今年12月25日凌晨,你們的行為在別人的眼里來看,只是一群無知的井底之蛙正集體發瘋而已。媒體已經忠實的將閣下近乎白癡的行為記錄下來了,若干年以後,你的子子孫孫要是在網上搜尋資料時,看到自己的爸爸或爺爺竟然有過如此惡劣的行徑,你要他們情何以堪?

小朋友,有空多看書吧!別再隨便出門丟人現眼。

我會努力為你們禱告的。

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文字



我是個靠文字維生的人,理應早就看透文字的本質,但實際上我並沒有。

看到《十月圍城》的電影海報時,我會立刻想象夏末初秋的香港,一群狂熱份子一圈又一圈的把孫中山給圍起來的壯觀模樣。圍城嘛,一定要有一些氣勢,有一些悲涼的。

而實際上,這只是幾個小人物的小故事,不是每個人都會愛國而就義的。

看到“高級記者”的名銜時,我也會心生震撼,連閉上眼睛都能看到對方的頭上正在冒光芒。想必此人必定才華過人,像切格瓦拉般正義感十足、不食人間煙火。

可是,現實的世界里,每一家報館的高級記者也要上大號,也會偶爾偷懶吃蛇;早上睡不醒遲到時,高級記者亦會不知所措。他們跟我並沒有兩樣。

人家的名片印有“拿督”兩個字時,老家的大伯公神像馬上從腦海中跳出來。拿督啊!一定要白髪蒼蒼,帶著一個福氣象征的大肚腩,說話有條不紊,還要像《宮心計》里的劉三好一樣,以德服人。

可悲的是,我的幻想癥太嚴重了。那個接受我訪問、沒有肚腩的年輕拿督,自新聞見報後,被掌權的人嚇兩句,就連打幾通電話來求我另寫一則文澄清,因為不想得罪高官,雖然他說的是真話。

瞧見有人在情人卡上寫:“我愛你,一生一世。”我會雞皮疙瘩掉滿地,然後出現兩個老人手牽手過馬路的畫面,背景音樂是趙詠華的歌聲:“……最幸福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不到一年的時間,那兩個曾經愛得要生要死的家伙,到處向別人投訴對方行徑如何惡劣,譬如沒有買生日禮物給自己、公然在面前放一個又響又臭的長屁等。接著,分手,還把藏在家里的情人卡撕掉。

什麼“我愛你,一生一世”?一瞬間就毀掉了!

然而,我幾時才會學聰明,不再相信文字?

2009年12月19日 星期六

有那麼嚴重嗎?

“嘿,有那麼嚴重嗎?”

前台灣總統陳水扁最喜歡用這句口頭禪來回應政敵、媒體,就算是出人命、涉及貪污濫權的事件,他都會用這句話來打發質詢他的人。

我對這句話很熟悉,因為在臺灣念書和工作期間,足足聽了7年。尤其是阿扁閩南腔的華語,一講起這句話實在很夠刺耳,所以,從前每當電視新聞播出這句話時,我都會停下來大笑三聲,然後再施施然的去做我原本該做的事情。

是的,出身三級貧戶變身成為億萬富豪,愛台灣化為掏空台灣,台灣之子變台灣之恥,一切都沒有想象中“嚴重”。盡管目前已經成為階下囚的他,心里大概亦這麼想:“不過是A了幾百億而已,又不是殺人放火,有那麼嚴重嗎?”

不嚴重、不嚴重,真的一點都不嚴重!因為對他而言,所有的事情都不重要,只有自己才是地球的中心,只有觸及自己的利益時,事情才會變得嚴重。

這種“事事都不嚴重”的政治領袖,全世界哪里都會有。

在檳城,我們的羅興強行政議員就是把這個精神,發揚到最淋漓盡致的代表。

記者問他植物園是不是有人在砍樹?他回答:“不過是‘小樹’而已啦,不必太緊張。”

後來媒體把被偷偷被砍掉的樹木的照片公諸於世,老天,它比第二副首長的腰圍還要粗呢!估計樹齡至少擁有50年,這棵樹,稱得上是“小樹”嗎?

再來,檳州同樂會龍舟賽200米決賽時,6艘船比賽,4艘撞在一起,一人當場陷入昏迷,羅興強被問時,也回答:“這不過是個小意外啦!”

三分之二的船只發生意外也能稱做“小意外”?

幸虧的是,受傷的選手至今已經沒有生命危險,否則美好的生命栽在一個“小型比賽”的“小意外”當中,還真的是犯賤到極致。

關於羅的“小”例子,還有很多很多,只要平時多多留意我們寫的新聞,你就可以略窺一二了。

說老實,無論是陳水扁或羅興強,他們的胸襟真的比浩瀚的宇宙更浩瀚,就像出家人看破紅塵一樣,看透世間的一切,所有都“不重要”,“不嚴重”了。

和他們比較起來,孫中山老先生就遜色、世俗太多,因為他說:“無論哪一件小事,都要用心去做;只要從頭至尾徹底的做,便是大事”。

在孫老的想法里,原來所謂的“大事”和“大”無關,而是一種“完整”、“完全”的過程,只要把任何事徹底確實的完成,即使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也是“大事”,反之,再偉大的事,如果“虎頭蛇尾”、沒有用心去做,也只是“小事”一件而已。 |

但,孫中山又算什麼呢?

陳和羅,會不會同時在問?

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人妖”,也是有阿媽生的

羅家英:“人有阿媽生,妖也有阿媽生的啊!”

說到跨性別(Transgender)族群,“人妖”兩字是普羅大眾首先會浮上腦海的字眼。然後,再推下去,大家就會聯想到賣淫、藥物、黑暗……所有極盡被妖魔化的畫面。

結果,跨性別朋友出色的專業,諸如導演能力、主持能力、表演能力、推銷能力等等,反而沒有辦法成為大家注視的焦點,因為人們都兀自給他們的頭頂加上一雙惡魔的角,目標,就倏忽被轉移了。

我再舉例,泰國婀娜多姿的跨性別表演工作者,其優秀的舞臺表演早已聞名世界,盡管如此,他們在“一些人”的心里,仍然無法和“正常人”相比。

我所說的“正常人”和“一些人”,指的,是男性政治人物。譬如巫統黨籍的檳州議會反對黨領袖拿督阿查哈。

阿查哈大人在上星期尚未被驅逐出州議會的前幾分鐘,曾經這樣譏諷民聯政府:“整個檳城沒有一個像樣的旅游產品,比得上泰國的‘人妖秀’(Pondan Show)。”

他說的時候,嘴角輕揚,我在記者席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他正在邪笑。是的,他不是在贊揚,而是用一種很高的姿態在睥睨那些姐姐妹妹,尤其他接下去補充的那句話——“嘿,我不是一個人去看表演的噢,而是和太太一起去的。”

阿查哈講完,民聯的議員也跟著笑起來了。

第一,他為什麼要強調自己是和太太一起去看表演?第二,為何民聯議員會一同笑起來?這是兩個大哉問。

我的解答是,在阿查哈大人的根深蒂固的觀念里,跨性別族群是不道德的、是亂搞肉體關系的。如果他說自己一個人去看秀,那就等於跨性別表演者在過程中一定會主動跟他“亂搞”,進而毀了他的“清譽”,因此,“有太太在”,一切必然正當許多。

其二,民聯的眾議員隨他起舞,原因更簡單,因為大家都認同跨性別族群等同骯髒的妓女,是勾引男人的魔鬼(更糟的是,所有的男人皆是經不起誘惑的)。關於這點,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也做了“很好”的注腳。

回到議會殿堂上,林首長當時笑呵呵地回答阿查哈:“假如閣下希望檳城也像泰國這樣,那麼,我們愿意成全。”語畢,全場又是一片哄笑。

顯然的,林首長刻板觀念中,跨性別族群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所以,他才會如此回諷阿查哈。他始終沒有了解到,性別不是侷限在光譜兩端的男與女,而有許多不同的層次與面向。

我語塞了。

巫統不尊重第三性早已有之,可是,素來以照顧、保護弱勢族群形象出現的民聯團隊,竟然也大剌剌的在議會殿堂開起跨性別族群的玩笑來,更遑論他們全程以“Pondon”(人妖),而不是政治正確的以“Transgender”(跨性別族群)來稱呼這個弱勢團體?

民聯政府當初會上臺,少不了弱勢團體的一票。然而,在他們執政快兩年之際,我想請問民聯有什麼樣的具體政策是幫助到弱勢的跨性別族群的嗎?

沒有,什麼都沒有。原因是你們連碰這個議題的勇氣都沒有!只會在議會里開這種下三濫的低俗玩笑。

站在大是大非前,其實你們連一個尊重都無法給得起。

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小記者的小心事

記者,真的越來越不容易當了,錢賺不多不在話下,更可怕的是——我們隨時會沒命的!

沒騙你,在菲律賓的馬銀蘭佬省發生大屠殺後,我幾乎每晚都在發惡夢。這場大屠殺也實在太可怕了吧!隨便算一下最少57人遇害,包括至少27名跟我一樣的新聞工作者。

在過去幾天的夢境中,我看到、感受到的畫面是這樣的:天空藍得不像樣,一團白雲都不見,場景看起來像檳城,但似乎又不是檳城。夢里氣溫適中,我們一大群記者談笑風生的伴隨火箭老大林冠英去登記成為全國大選的候選人,途中,憑空就出現了一輛大巴士,車上有好一些人,他們好意的向我們招手,示意我們上車。

你知道的,小地方的記者比較單純,人家叫我們上車,懶得走路的我們就想也不想的上車去了,天曉得,我們上的竟是一輛徹頭徹尾的“賊車”!

那群人在我們上車後就變臉了!他們圍剿所有的記者,數不完的AK47指著每個我們的腦袋,於是,有人尖叫、有人痛哭、有人嚇得飆屎飆尿,整個畫面像極了人間煉獄。

那時的背景音樂是貝多芬的C小調第五號交響曲,我記得自己在車上死命的爭扎,又吼又叫的,可是那些兇徒完全不管,他們脫掉了我衣服,槍口對準肛門,“砰”一聲,我的眼前就馬上陷入一片黑暗了……醒後,我嚇出了滿身冷汗,心情立即跌進了低谷,眼睛,還殘留了一滴淚。

原以為,這幾天在忙於采訪州議會會讓我暫時忘掉那些可怕的惡夢,可是,那天國陣青年團率大軍在州議會前大喊大叫(像嗑了藥似的)、破壞廣告看板、放火燒肖像以後,我的心又突然的嚴重顫抖起來了,前幾天的夢境,仿佛出現了!

是的,我很害怕,我必須坦承的面對自己的感受。這群人有什麼大冤情(難不成是被林冠英殺了全家人?),為何不能安安靜靜的請願,非得要採取這項嚇人的激烈方式?

我擔心他們一瘋起來,會拿記者來開刀,可是我們什麼防備武器都沒有,僅有一只筆、一本小簿子還有一臺相機,能夠做什麼呢?更甚的是,現場還有女記者,如果他們借“瘋”行兇,趁機非禮女生,我們該怎麼辦?我們該怎麼辦?(無數次吶喊中)

我當時甚至在想,假設有同事或同行在采訪的過程中受到了傷害,我鐵定會學《巾幗梟雄》中的四奶奶一樣:“我下半輩子就什麼都不做,只專心做一件事,那就是告你國陣青年團殺人,地方法院告不上,就告到高等法庭去,高等法庭告不上,就告到國際法庭去,天涯海角也要把兇手繩之於法!”想畢,我流下了熱血的男兒淚,因為自己被自己給感動了。

當然,上面一段是鬧著玩的。不過,上一段以前的,統統都是真的!

我僅是想告訴國陣青年團,你們真的“很猛很強”(你們很逼真,有嚇到人哦),但如果真的有人出事了,告人的事,就交給別人去做吧!

這個時候適逢年底,我只想悄悄的跟老闆說:“記者不是敢死隊,您能不能就加薪加多一點,當做給錢我們買驚風散呢?”

其他的,自求多福吧!